“所以你的打算?”凯特·贝克特对杰克这个FBI的观感比对她身后那个作家要好太多,见他一直注视着不远处的中央公园,隐约猜到了他的想法。
“如果贝克特警探不急着回警局的话,不妨和我夜游一下中央公园如何?”
杰克从腰间取下一个小巧的神火X400Ultra镭射一体式枪灯,这是他的手枪配件,既可以单独别在腰间皮带上,有需要的时候也可以直接加挂在手枪上。
“你有把握在夜晚追踪足迹?”没等凯特·贝克特回话,麦克·泰勒有些意外的抬了下眉毛。
“试试看,反正在你们实验室对受害人衣物的化验出结果之前,我们也做不了太多的事,而现在最缺的又是时间,毕竟真正的第一现场随时有可能遭到破坏。”
还有一点杰克没说出来,中央公园确实面积不小,但它是一个南北向的规整长方形,萝嫔·皮科克的家在公园的西边,而瑞克·卡塞尔的售书酒会地点位于公园东边。
两个地点之间的直线距离并不远,差不多就是位于这个长方形半腰处的两头,可如果按照皮科克先生的说法,他的女儿是从家里出发来参加酒会的话,需要打车绕过半个中央公园才能到达目的地。
杰克已经吐槽过很多次纽约尤其是曼哈顿地区的交通了,要知道美国可是被誉为车轮上的国家,虽然近些年的驾照拥有率在持续下跌,但就全国来说,70%这个比例还是有的。
而在纽约市,驾照拥有率直接跌到了25%,除了纽约州的驾照特别难考之外,高昂的停车费和市内交通的拥挤程度也是主要因素。
现在这个时间段,穿着晚礼服出门的萝嫔·皮科克不太可能选择去挤又脏又臭的地铁,最大的可能是选择打车,然后被堵在了半道上。
于是她选择了在夜晚横穿中央公园,因为这个长方形的长度虽然有四公里,但宽度只有800米,就算是穿了高跟鞋,这点直线距离也花不了太长时间。
杰克没有正经学习过什么追踪技巧,但他有系统外挂,感知全开的状态下,想要漏掉点什么也挺难的。
似乎觉得他的提议不无道理,麦克·泰勒回到自己车上拿了两个手电,递给了贝克特一支,两人一同跟在了杰克身后。
很快,他们就在林边一棵大树下的石头上发现了几滴血迹,血迹附近还有一对特殊的足迹,左脚是高跟鞋的鞋印,右脚是赤足的脚印。
而这点和萝嫔·皮科克出现在酒会现场时,光着右脚的特征是相符的。
三人的精神都为之一振,顺着足迹追踪了下去,这些足迹并不是一致连贯的,因为沿途有小石径,有草地,但杰克总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。
比如被意外折断的树枝,被高跟鞋底踩出的小圆孔,或者是刚好滴在落叶上的血滴。
半小时后,在一棵粗壮高大的榆树下,杰克停下了脚步,并且阻止了身后两人的继续前进,“这里应该就是第一现场了。”
麦克·泰勒和贝克特闻言不约而同的将手电照向树下,只见树下松软的泥土中,遍地是杂乱的脚印,一只高跟鞋和一个女士挎包遗落在那里,不远处还扔着一个皮质钱包。
“干得漂亮。”两人同时拿起手机,开始召唤帮手。
“哇哦,伱是怎么办到的,这是什么超能力么?”一直偷偷跟在他们身后的卡塞尔惊讶的从后方现身,发出了一声惊叹。
三人其实早就发现这个拙劣的跟踪者,只是懒得揭穿他罢了,不过现在杰克不得不开口了,因为这家伙伸长了脖子看似乎感觉还不过瘾,正打算蹑手蹑脚的绕到另一边去。
“卡塞尔先生,你再往前一步,我就不得请贝克特警探以故意破坏犯罪现场,妨碍司法公正的名义正式逮捕你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