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云龙去了总部被服厂,只干了不到两个星期,就接到了新的命令。
驻扎在杨村的独立团被鬼子小股部队偷袭,损失惨重。
老总要求他立刻去独立团担任团长。
他琢磨着自己和丁伟要的三个人的事,他们两人私自谈定了,也不能算数。
毕竟杨远山一个排长和王承柱一个炮兵班长也就罢了,张大彪可是个营长,他的任职调动,他李云龙和丁伟说了都不算,得上报旅部才行。
于是当即装出一副混不吝的样子,对传令兵道:
“不去!不去!
老子就爱在这里绣花,那什么团长,谁爱干谁干!”
被服厂本身就在总部,李云龙拒绝去独立团的消息几乎是瞬间就传到了副总指挥耳朵里。
副总指挥气得当场就要掏枪出来去毙了他。
还是副总参谋长连忙拦住,对他道:
“老总,你毙了李云龙倒是容易。可那个发面团你还得头疼找谁来带。何必呢?”
“怎么?没了他李屠户,我就得吃带毛猪?
跟我装什么蒜,还爱绣花,他娘的,他李云龙那手指头,是拿绣花针的手吗?”
老总气得吹胡子瞪眼。
他这话一出,副总参谋长和刘师长等人都是哈哈大笑。
刘师长调侃道:
“老总,你也知道那不是拿绣花针的手,你还让他去被服厂?”
“哈哈哈哈……”
副总指挥自己也被逗笑了。
笑完之后,他当即对刘师长道:
“老刘,这是你们129师的事,你们自己解决吧,我是懒得管了。
看在那狗日的送我那把坂田信哲的指挥刀的面子上,我放他这一马。”